信息来源:建筑管理 关键词: 投标保证金 时间:2023-10-16 浏览量:320
10月11日,兰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印发《关于扶持建筑业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重点如下:
对外地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在我市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协调帮助其直接申请省级审批权限内相应类别的施工总承包资质和专业承包资质,其母公司业绩可作为其代表工程业绩。
对于企业申报的多个事项的审批结果,一律采取电子签章和电子证照的方式发放。
不得设置高于招标项目实际需求和脱离市场实际的不合理评标标准。
全面取消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建设单位凡要求承包企业提供履约担保的,必须对等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和支付,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不得以未竣工验收、未完成审计为由拖欠工程款。
31省市关于投标保证金政策汇总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