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万题库 关键词: 一级建造师 时间:2024-12-23 浏览量:68
关于抽查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等
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报考资格的通知
为落实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事中事后监管职责,确保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41号)和《2024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等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及践诺情况抽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对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抽查(抽查人员名单见附件),抽查通知后续也将以手机短信形式发送,请注意查看。
凡是被抽查的考生,请根据报考专业,对照考务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于2024年12月24日前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验证报告、工作年限证明等相关材料,其中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增报专业”的还需提供已取得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高中学历报考中级经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还需提供已取得的初级经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以上材料为照片(或扫描件),请被抽中考生登录芜湖市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s://wh.ahzwfw.gov.cn/exam-client/ksIndex),点击“专技考试资格复审”栏目,登录后选择对应考试栏目上传相应材料(考生登录账号为个人身份证号码,密码为考试注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凡未按时将上述材料上传至平台的,一切后果自负。提交材料后,请关注审核状态,如被退回,应及时按照要求补充完善。
技术咨询电话:0553-3991188
附件:抽查人员名单.docx (见官方链接)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