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河南建投集团 关键词: 建筑资质 时间:2024-09-03 浏览量:242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的工作提示函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甘肃矿区住房和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2023年以来,为推进我省建设工程企业顺利完成资质证书延续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政策,我厅先后发布了《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甘建服〔2023〕228号)、《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甘建服〔2024〕98号)等文件,同时在我厅官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常见问题解答”栏目就企业关心的常见问题进行答复并动态更新。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帮助指导企业做好延续工作,现就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请企业提前做好准备并建议及早提交延续申请
提示一:按照相关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应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勘察、设计、监理企业为有效期届满60日前,以下均以建筑业企业为例,勘察、设计、监理企业依此参照,不再赘述),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若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申请延续的,我厅仍会受理,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之日至批准延续之日内,企业不得承接相应资质范围内的工程。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延续的,逾期自动失效。企业应关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到期时间,按要求及早申报资质延续,避免出现资质证书失效、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情况。
目前,我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最早一批到期的为2024年12月31日,相关建筑业企业需于2024年10月1日前提出延续申请。若企业在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提出延续申请,我厅将正常受理,但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之日至批准延续之日内,企业不得承接相应资质范围内的工程,企业需提前知晓相关风险。资质有效期在2024年12月31日以后的,依此类推。
提示二:企业应认真学习前述有关延续政策要求,同时可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业务办理--办事指南--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常见问题解答”中查看有关问题解答、下载《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考核要点》逐一对照考核要求,按照资质申报系统中的提示提交申报资料。申请我厅审核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申报路径为:企业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法人服务”-“省住建厅”,勾选相应资质类别延续事项办理资质延续。
申请建筑业资质延续主要考核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和技术装备,需提交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社保印证材料,不考核企业业绩和人员业绩。申请勘察、设计资质延续主要考核技术负责人、注册执业人员、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交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社保印证材料、技术负责人及主导专业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个人业绩表(勘察资质还需提交注册执业人员的个人业绩表),不考核企业业绩。申请监理资质延续需考核技术负责人、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不考核企业业绩和人员业绩。
提示三:企业在申请延续时,同一编号的资质证书内所有资质项应同时申报,如部分资质项予以核准,部分未予核准,未予核准的可在有效期届满前再次提出延续申请,但直至有效期届满仍未予核准的,则相关资质项自动作废。
二、请各有关部门做好督促指导服务工作
各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会同有关行业部门、协会等,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主动学习掌握政策并做好政策宣传,督促、指导、服务本地建设工程企业做好资质延续工作,工作中有任何疑问可及时与我厅联系。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