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建筑业企业需于10月1日前提出延续!建筑业资质延续需提交技术负责人、建造师社保印证材料,不考核企业业绩和人员业绩

信息来源:工程建设微平台 关键词:  建筑资质 时间:2024-09-02 浏览量: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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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的工作提示函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甘肃矿区住房和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2023年以来,为推进我省建设工程企业顺利完成资质证书延续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政策,我厅先后发布了《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甘建服〔2023〕228号)、《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甘建服〔2024〕98号)等文件,同时在我厅官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常见问题解答”栏目就企业关心的常见问题进行答复并动态更新。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帮助指导企业做好延续工作,现就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请企业提前做好准备并建议及早提交延续申请


  提示一:按照相关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应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勘察、设计、监理企业为有效期届满60日前,以下均以建筑业企业为例,勘察、设计、监理企业依此参照,不再赘述),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若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申请延续的,我厅仍会受理,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之日至批准延续之日内,企业不得承接相应资质范围内的工程。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延续的,逾期自动失效。企业应关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到期时间,按要求及早申报资质延续,避免出现资质证书失效、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情况。


  目前,我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最早一批到期的为2024年12月31日,相关建筑业企业需于2024年10月1日前提出延续申请。若企业在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提出延续申请,我厅将正常受理,但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之日至批准延续之日内,企业不得承接相应资质范围内的工程,企业需提前知晓相关风险。资质有效期在2024年12月31日以后的,依此类推。


  提示二:企业应认真学习前述有关延续政策要求,同时可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业务办理--办事指南--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常见问题解答”中查看有关问题解答、下载《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考核要点》逐一对照考核要求,按照资质申报系统中的提示提交申报资料。申请我厅审核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申报路径为:企业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法人服务”-“省住建厅”,勾选相应资质类别延续事项办理资质延续。


  申请建筑业资质延续主要考核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和技术装备,需提交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社保印证材料,不考核企业业绩和人员业绩。申请勘察、设计资质延续主要考核技术负责人、注册执业人员、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交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社保印证材料、技术负责人及主导专业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个人业绩表(勘察资质还需提交注册执业人员的个人业绩表),不考核企业业绩。申请监理资质延续需考核技术负责人、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不考核企业业绩和人员业绩。


  提示三:企业在申请延续时,同一编号的资质证书内所有资质项应同时申报,如部分资质项予以核准,部分未予核准,未予核准的可在有效期届满前再次提出延续申请,但直至有效期届满仍未予核准的,则相关资质项自动作废。


  二、请各有关部门做好督促指导服务工作


  各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会同有关行业部门、协会等,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主动学习掌握政策并做好政策宣传,督促、指导、服务本地建设工程企业做好资质延续工作,工作中有任何疑问可及时与我厅联系。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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