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亿元!中央财政设立“三北”工程补助资金!

信息来源:建筑时报 关键词:  建筑  工程 时间:2024-06-11 浏览量:47

  近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财政支持“三北”工程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构建稳定持续、保障到位、渠道多元的资金支持和政策支撑体系。财政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负责人就《意见》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中央财政通过统筹存量和增量资金,加大对“三北”工程建设支持力度,新设“三北”工程补助资金,并已在2024年预算中安排120亿元。


  《意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第二至五部分为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推动构建稳定持续、保障到位、渠道多元的资金支持和政策支撑体系,全力支持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


  《意见》支持“三北”工程建设的主要财政政策


  一是设立“三北”工程补助资金。中央财政加强资源统筹,优化支出结构,设立“三北”工程补助资金,支持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巩固防沙治沙成果、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偿、“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示范等。资金聚焦重点、突出难点,强化对重大任务、关键环节的保障力度,提高政策精准性。


  二是强化现有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加强包括预算内投资在内的财政资金保障力度,推动政策联动。完善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修复政策,支持草种繁育,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支持森林质量提升,落实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支持森林草原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治,支持水土保持及小流域综合治理,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支持力度。中央预算内投资优化专项设置,统筹推进“三北”工程、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等建设。


  三是健全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创新财政资金管理机制,调动各方积极性,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允许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设。鼓励金融机构按市场化方式加大对“三北”地区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融资支持力度。落实森林保险保费补贴政策。


  四是落实环境保护税、资源税、消费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政府绿色采购政策要求的产品,加大政府采购力度。


政策解读.jpg


  《意见》支持的重点区域


  一是支持打好黄河“几字弯”攻坚战。以毛乌素沙地、库布齐沙漠、贺兰山为治理重点,支持加大重点风沙口治理力度。支持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中幼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因害设防建设农田防护林,推进草原禁牧轮牧和草畜平衡,实施退化草原治理和种草补播。支持统筹推进河湖湿地保护修复、矿山生态修复等任务,以及黄河岸线流沙和沿线“沙头、沙口、沙源”治理,加强十大孔兑粗沙区、黄土高原区风蚀水蚀治理。


  二是支持打好科尔沁、浑善达克沙地歼灭战。以科尔沁、浑善达克两大沙地为重点,支持加快建设防风固沙林,强化禁垦(樵、牧、采)、封沙育林草等措施,修复华北北部、东北地区水土保持林和农田防护林。支持草原禁牧休牧轮牧和草畜平衡,高质量推进退化沙化盐渍化草原修复,推动岱海、察汗淖尔等湿地生态保护修复,促进实现区域可治理沙化土地全覆盖。


  三是支持打好河西走廊—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以腾格里—巴丹吉林沙漠、河西走廊、柴达木盆地、环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等区域为治理重点,支持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加强重点区域天然林草植被封育封禁。支持建立立体防风固沙阻沙网络,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退化林修复和天然草原保护修复,维护绿洲生态安全。


  “三北”工程补助资金规模及用途


  通过统筹存量和增量资金,加大对“三北”工程建设支持力度,新设“三北”工程补助资金,并已在2024年预算中安排120亿元,以后年度结合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资金重点:


  支持实施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用于退化林修复、退化草原修复、中幼林抚育、湿地保护修复等工作;


  支持巩固防沙治沙成果,用于新治理沙化土地(人工造林)管护、浇水、补植等,提升林草植被存活率;


  支持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偿,对暂不具备治理条件和因保护生态需要不宜开发利用的连片沙化土地依法实施封禁保护;


  支持“三北”工程“两化”示范,对推动“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引导社会资本采取科学有效方式开展防沙治沙成效显著的地方给予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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