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设工程专业职称面试答辩工作通知

信息来源:国生教育 关键词:  建筑  工程 时间:2023-11-22 浏览量:176

  近日,安徽省国资委和安徽省住建厅分别发布了《关于2023年度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现场答辩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安徽省2023年度申报建设工程专业职称面试答辩工作的通知》,我们来看下具体的答辩通知内容!


  来源:安徽省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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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如下:


  按照年度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安排,为做好2023年度申报工程系列正高级工程师以及破格申报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现场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答辩对象


  在省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参评,符合申报正高级工程师以及破格申报条件、通过材料审核且缴费成功的人员。


  二、答辩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18日(星期六)、19日(星期日)上午8:00开始,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不同,分两天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每人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地点:省国资委办公楼(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C3座)


  三、有关要求


  1、参加答辩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于答辩当日上午7:20前抵达答辩地点,答辩开始后未到者视为放弃答辩资格。


  2、答辩地点实行封闭式管理,除参加答辩人员、专家和工作人员外,不允许其他人员进入。


  3、参加答辩人员进入答辩点后,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配合核对答辩人员信息、确定答辩顺序,严格遵守考务纪律,对任何违规、违纪人员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551—62687968、62689013


  附件:2023年度全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现场答辩时间安排 


  省国资委人事教育处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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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安徽省住建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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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原文: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省直及中直驻皖等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定于11月18日(周六)进行2023年度申报建设工程专业职称面试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方式


  2023年采用现场面试答辩方式。


  二、面试对象


  申报建设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转系列、转专业申报(包括同级申报和晋升高一层级申报)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以及以实用新型专利作为主要业绩申报高级工程师等人员。


  三、面试内容


  主要围绕专业理论知识、本人业绩成果及论文著作进行命题,重点考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11月18日(周六)。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安排补考。


  面试地点: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369号合肥工业大学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A区四楼。


  五、准考证领取


  参加面试答辩的考生请于11月14至11月17日登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技人员综合管理平台-职称申报”(网址:http://117.68.7.48:8001/#/homepage)个人账户,下载打印本人面试《准考证》。


  六、相关要求


  1.考生应根据本人《准考证》上安排的面试时间,提前30分钟进入规定会议室候考(上午面试答辩的考生请于8:00前进入侯考室;下午参加面试答辩的考生请于13:00前进入侯考室);


  2.考生进入考场后,应按工作人员要求,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接受身份核验;


  3.面试答辩时,考生只准报本人的准考证号,不准报本人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答题完毕或截止时间到,应主动报告“答题完毕”,经考官示意后离开会议室;


  4.每个考生面试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


  七、面试纪律


  考生应自觉遵守国家及本省制定的有关考试规定,服从组织方管理。身份证件与本人不符者,直接取消面试资格。面试答辩过程中不得有翻查资料等作弊行为。对违纪考生,经主考官同意,面试监督人员可视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取消面试资格或宣布面试成绩无效。


  如有问题,可与我厅联系,联系电话:0551-62999880按2转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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