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建设网 关键词: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时间:2023-02-21 浏览量:397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22)已于2023年2月1日正式实施。
该标准替代GB/T 18883-2002,规定了室内空气质量的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和放射性指标、卫生限值及检测方法,适用于住宅和办公建筑物,其他室内环境可参照本标准执行。该标准的正式实施对于加强我国室内空气质量管理,进一步降低室内空气污染物的浓度,保护公众健康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指一定时间和一定区域内,空气中所含的各项检测物的恒定检测值,是用来指导环境健康和宜居环境的重要指标。
在预防和控制室内污染物,2002年国家出台了第一部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3-2002,规定了室内空气质量的参数及检验方法。
如今20年过去了,GB/T18883迎来了第一次修订,并在2023年2月1日正是实施。那么与旧版的GB/T18883-2002相比,一些改变。
增加了4项术语和定义,包括细颗粒物、1小时平均、8小时平均和24小时平均;删除了标准状态;更改了3项术语和定义,包括室内空气质量指标、可吸入颗粒物和总挥发有机化合物。
增加了3项指标,包括细颗粒物(PM2.5)、三氯乙烯和四氯乙烯;
更改了一项指标的名称,将“菌落总数”改为“细菌总数”。
更改了7项指标的标准限值,包括二氧化氮、二氧化碳、甲醛、苯、可吸入颗粒物、细菌总数和氡元素。
更改了氡的控制要求,将“行动水平”改为“参考水平”;
增加了室内空气质量指标评价相关内容;
温度、相对湿度、风速、新风量、臭氧、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氨、 甲 醛(分光光度法)等11项指标同步采纳已发布的标准检验方法,更新了方法 来 源,推荐了采样方法参数。
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细菌总数、氡等10项指标以附录形式列出完整的检验方法;三氯乙烯和四氯乙烯可直接参照TVOC的检验方法,细化了TVOC的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