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工程建设微平台 关键词: 建筑资质 时间:2024-07-22 浏览量:193
7月17日,四川省住建厅发布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的公告。
四川**至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获批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申报材料中,查实多项业绩均不属实,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为。
住建厅决定撤销上述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2项资质的行政许可,且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上述行政许可。
因通过该公司预留的联系方式和注册地址无法取得联系,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采取公告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关于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的公告
四川**至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曾用名:四川**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四季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向本机关申请,并于2023年12月15日获得批准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申报材料中,提供的技术负责人陈果2项业绩“柳州市南俪首座建设项目”、“柳州市云溪四季花院建设工程”和技术负责人文丽2项业绩“玉林市沿江西路雨污水排水管道工程”、“玉林市福腾大道市政道路建设工程”均不属实,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为。
本机关于2024年4月23日向你公司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川建撤告〔2024〕16号),告知本机关拟作出行政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等内容,并依法告知你公司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你公司签收后,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陈述和申辩。
2024年6月20日本机关依法对你公司作出《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见附件)。因通过你公司预留的联系方式和注册地址无法取得联系,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采取公告送达《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则视为送达。公告期间,你公司可以到本机关领取《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原件。
特此公告。
附件: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川建撤〔2024〕2号])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