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级审批系统提交三级换二级资质证书申请,之后在市级审批系统提交原三级资质注销申请

信息来源:工程建设微平台 关键词:  建筑资质 时间:2024-04-17 浏览量: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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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


  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住建部《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省住建厅《关于做好我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审函〔2024〕172号)要求,省住建厅于2024年4月8日开放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换领端口。


  请各建筑业企业按照文件要求,登录“省级审批系统”提交三级资质证书换领二级资质证书申请,之后在“市级审批系统”提交原三级资质证书注销申请。办理原三级资质证书注销事项时,企业需在市级审批系统附件中上传营业执照、原三级资质证书、加盖企业公章的“注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扫描件(详见附件)。


  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事项,待省住建厅出台办理细则后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2335146、5200097。


  2024年4月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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