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委:整改未达标,撤回并注销17项施工二级资质!

信息来源:工程建设微平台 关键词:  建筑  资质 时间:2023-05-22 浏览量:306

  5月16日,天津市住建委发布17则撤回资质的公告。


  撤回17家企业的施工二级资质17项,其中,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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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撤回正统建筑工程(天津)有限责任公司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公告


  正统建筑工程(天津)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月20日,我委发布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责令天津恒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31家建筑施工企业资质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你单位于3个月内完成整改,整改期结束你单位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我委于2023年5月8日发布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撤回正统建筑工程(天津)有限责任公司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公示》,并向你单位邮寄。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规定,我委将依法撤回并注销你单位持有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并向社会公布该资质证书作废。请你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所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含正、副本)交回资质许可机关。


  联系电话:022-24538428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住建委窗口


  2023年5月16日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撤回天津兆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公告


  天津兆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1月20日,我委发布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责令天津恒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31家建筑施工企业资质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你单位于3个月内完成整改,整改期结束你单位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我委于2023年5月8日发布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撤回天津兆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公示》,并向你单位邮寄。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规定,我委将依法撤回并注销你单位持有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并向社会公布该资质证书作废。请你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所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含正、副本)交回资质许可机关。


  联系电话:022-24538428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住建委窗口


  2023年5月16日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撤回天津运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公告


  天津运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1月20日,我委发布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责令天津恒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31家建筑施工企业资质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你单位于3个月内完成整改,整改期结束你单位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我委于2023年5月8日发布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撤回天津运升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公示》,并向你单位邮寄。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规定,我委将依法撤回并注销你单位持有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并向社会公布该资质证书作废。请你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所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含正、副本)交回资质许可机关。


  联系电话:022-24538428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住建委窗口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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