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停办施工劳务资质重组/合并/分立/延续等业务,3月1日后旧版劳务资质证书信息将不在省平台显示!

信息来源:工程建设微平台 关键词:  施工劳务资质 时间:2023-02-01 浏览量: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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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劳务首次备案


(建市〔2014〕159号)


  企业资产


  (1)净资产200万元以上。


  (2)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工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近日,开封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


  优化施工劳务资质备案制审批。企业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备案部门收到企业提交的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企业净资产、技术负责人、技术工人等信息材料后,当场办理备案手续并核发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不再办理施工劳务资质证书的重组、合并、分立、延续等业务,企业可按备案要求重新申请备案。旧版劳务资质证书信息2023年3月1日后将不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显示,相关企业可按备案制申请劳务资质证书。


  原文如下: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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