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住建厅明确建筑业相关资质认定由设区市实施!

信息来源:德志资质服务平台 关键词:  建筑  工程 时间:2023-01-16 浏览量:122

  近期,山东省住建厅发布《关于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有关实施主体要求的通知》,分别明确了设区市、青岛西海岸、自贸试验区和上合示范区承接实施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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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区市实施的事项:建筑业企业资质、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认定、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二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认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仅济南、青岛、烟台市实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资格认定,仅济南、青岛、烟台市实施)。


  青岛西海岸实施的事项: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二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认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自贸试验区和上合示范区实施的事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


  对比山东省住建厅于2020年8月7日印发的《关于调整部分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层级工作方案》,本次的通知明确的青岛西海岸新区、自贸试验区和上合示范区实施的省级行政许可事项与此前的工作方案有明显不同,不再具有建筑行业相关资质核定、许可等行政许可事项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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