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中国建设报 关键词: 建筑 工程 时间:2024-09-10 浏览量:276
房屋安全鉴定是判定房屋安全情况的重要手段。近年来,贵州省贵阳市房屋安全鉴定需求量大,从事房屋安全鉴定的机构多。由于制度不健全,对房屋安全鉴定市场缺乏有效管理,导致有的鉴定机构未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设备;未根据鉴定目的选择相应的鉴定标准;未严格执行标准,导致出具的鉴定报告不能真实反映房屋安全情况,甚至有的鉴定机构违规出具虚假鉴定报告。
为加强房屋安全鉴定市场管理,规范房屋安全鉴定活动,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及城镇既有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创造良好条件和氛围,近日,贵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起草了《贵阳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试行)》,目前正在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重点对市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房屋安全鉴定管理责任、在贵阳市从事房屋安全鉴定的机构应该满足的条件要求、房屋建筑需要开展房屋安全鉴定的情形、不同鉴定目的适用的鉴定标准以及对鉴定过程、鉴定报告等相关行为作出明确规定。
根据办法,出现以下情况,有关责任主体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存在房屋及建筑幕墙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仍需继续使用的;房屋明显倾斜、变形,或房屋基础、梁、柱、楼板、承重墙、外墙等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发生明显结构裂缝、变形、腐蚀的仍需继续使用的;经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大修前,改造前,增容、改建、扩建、移位前,建筑用途或使用环境改变前;改变建筑用途、使用环境,或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后,在重新投入使用前;因工程施工造成明显裂缝、变形、不均匀沉降等房屋受损的;因自然灾害、事故造成房屋受损的;其他可能危及房屋结构安全的。
从事房屋安全鉴定的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从业人员应具备至少有一名注册在本单位的一级结构工程师和一名注册在本单位的土木工程师(岩土),省外机构在本市从事房屋安全鉴定的,还应取得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文件。
鉴定机构应根据鉴定目的、范围和内容,在调查、现场查勘、收集和分析房屋原始资料的基础上制定检测鉴定方案。针对结构特殊、环境复杂或重大项目,且委托人认为有必要组织专家对检测鉴定方案进行论证,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组织专家对检测鉴定方案进行论证。鼓励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或有关责任主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开展鉴定时,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合同,在合同中明确鉴定目的、范围、内容和费用。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严格按照检测鉴定方案开展调查、查勘、检测、分析、验算、评定等工作,依据现行的规范和标准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在鉴定标准方面,办法明确房屋安全鉴定应根据不同的鉴定目的,选择不同的鉴定标准开展鉴定。
此外,明确了市级和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从业人员进行管理,包括建立鉴定专家库、监管平台以及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