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中国建设报 关键词: 建筑 工程 时间:2024-09-05 浏览量:288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1则“建督撤字”文件。
具体内容如下:
撤销对象:祝某某
撤销原因:经调查核实,祝某某在广东恒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作期间,违规将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证书先后注册在烟台诚扬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川元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中振建设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撤销依据:
住房城乡建设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4〕52号),祝某某于2024年7月16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撤销祝某某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如对本决定不服,祝某某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