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本市住建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工作

信息来源:工程建设微平台 关键词:  建筑  工程 时间:2023-11-27 浏览量: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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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本市住建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工作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上海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行业发展、贴近岗位需求、突出专业素养,不断加强和改进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通过完善职业培训体系、提升职业培训质量、创新考核评价方式、加强继续教育、优化培训管理服务、加强监督检查,实施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为本市住建领域培育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和产业发展后备人才。


  二、工作要求


  (一)培训形式


  各培训机构自行组织,可开展线上(含直播教学)与线下相结合的授课模式,并对课程安排与学员出勤率进行严格管理。学员培训考勤达标后,方可参加考试或自测。


  (二)学时要求


  1、初证


  鼓励各培训机构开展线下面授教学,学时不少于总学时的20%。线上培训中,直播教学学时不少于线上培训总学时的60%。


  2、继续教育


  (1)参加企业组织的技术培训、学术交流等专业岗位知识培训,累计32学时。


  (2)完成人脸识别考勤系统线下面授教学课程10学时、完成线上授课课程20学时(直播教学不少于12学时)及自测练习2学时,累计32学时。


  (3)从取得电子证书次年起,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每年应参加一定学时的继续教育,2年不满64学时或未从事相应岗位工作的人员,应重新参加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学习。参加继续教育并完成64学时后,电子证书上将更新继续教育记录。


  三、工作流程


  原初证报名与培训流程保持不变,继续教育报名与培训具体流程如下:


  (一)报名人员自主选择在“上海建交人才网”上公布的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机构,提交《上海市住房和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学员继续教育报名表》(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获取),参加继续教育。


  (二)培训机构上传报名人员信息进行核验。


  (三)报名人员参加线下授课课程。


  (四)完成线下课程后,参加线上直播和录播课程。


  (五)参加线上自测练习。


  四、证书信息更新


  在继续教育培训学时达标后,电子证书上将自动更新继续教育记录,完成证书延期。证书信息可在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https://rcgz.mohurd.gov.cn/)上查看。


  五、继续教育报名相关事宜


  继续教育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一)电子证书打印稿。


  (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上海市住房和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学员报名表》,并加盖企业公章(单位公章,其他印章无效),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四)由企业组织技术培训、学术交流等专业岗位知识培训的,需提供培训记录(加盖企业公章),并接受抽查核验。培训记录包含: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授课教师、举办或组织单位。


  六、保障措施


  培训机构要主动承担培训考试的主体责任,严格遵循职业标准,按纲施训,促进职业培训质量不断提升。要进一步健全培训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师资力量,完善培训课程。按照培训测试工作流程开展工作,做好在线授课登录记录、抓拍照片、视频监控等资料留存,认真校核并上传符合要求的学员照片,自觉接受督导检查和社会监督。


  七、其他要求


  各有关单位应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工作。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于2015-2018年期间颁发的八大员证书的继续教育换证工作将于2024年6月30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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