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释放了什么信号?

信息来源:搜狐 一个工程人 关键词:   时间:2023-05-18 浏览量:284

一、大力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


(一)直接取消“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丙级资质认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审批。2021年7月1日前已审批或批准延续的丙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丙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不再进行延续、变更和重新核定等。


(二)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认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


1.乙级资质认定统一使用国土空间规划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按现行资质标准提交资质申请。各地确需使用自建信息系统管理的,应与行业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做到审批内容、审批结果实时传送。


2.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确定本地区乙级资质认定启动时间和具体要求。根据各地职称、社保等相关信息电子化核验水平和监督管理需要,依法依规确定申报乙级资质单位承诺事项清单、明确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后果。对于申报单位按要求提交资质申请资料并自愿作出承诺的,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对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查并作出审批决定。


3.申报单位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需按规定提交所有证明材料。


(三)优化“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认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审批服务。


1.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精简申请材料,实行一网通办,全流程网上办理。


2.通过自然资源部公告取得资质证书的规划编制单位,


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申请办理资质延续手续,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通过行业管理系统提交承诺书,承诺单位所有信息真实有效并提交,经核定合格的单位,可换发新的资质证书。


二、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明确各方责任。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全国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规划编制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对法定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成果是否符合标准规范、相关政策以及上位国土空间规划强制性内容要求负责。两个及以上规划编制单位合作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牵头单位对编制成果质量负总责,其他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对项目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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