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网络 关键词: 建筑 工程 时间:2023-05-06 浏览量:43
对弄虚作假骗取资质的企业如何处理?
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和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文件明确要求,要严厉打击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就资质申办方面,企业将受到的处理是:企业弄虚作假骗取资质的(包括中介机构代办的),将禁止企业一年内再次申请该项资质。企业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的,予以撤销,3年内不得申请该项资质。中介机构在代办资质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中介机构纳入“黑名单“管理。对弄虚作假的企业,还将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相关信用信息平台中记录发布。
除资质申办受限外,弄虚作假的企业、法人代表还可能影响企业及个人信用。妨碍他人合法权益的,如盗用冒用他人证照、业绩,可能导致维权诉讼。造假情况特别严重的,如伪造政府部门公文公章、社保单据、税(发票)等,可能涉嫌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