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申报常见问题汇编

信息来源:工程建设微平台 关键词:  建筑资质 时间:2024-12-04 浏览量: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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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南宁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申报常见问题汇编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发布以来,企业电话咨询较多问题,为便于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现将部分问题以解答形式公告如下:


  一、《通知》附件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的填写要求?


  答:1.申请表需完整上传,企业按《通知》考核的内容填写,无需考核的内容可留空不填,但不能删除表格;


  2.“企业申请资质类别和等级”表中“现有资质等级”需按企业实际情况填写,“本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填写企业申请延续的建筑业企业资质;


  3.“初审部门审查意见(特级企业除外)”表由资质主管部门填写,“负责人签字和单位盖章”处不需要企业法人签字和加盖企业公章;


  4.申请表“一、企业基本情况”表中“企业地址”“企业类型”按营业执照相关内容完整填写;“企业财务状况”按企业提供的报表填写。


  二、什么是上一年度或当期合法的财务报表?


  答:“上一年度”考核的是审计报告,“当期”是以申报前一个月或上一个季度进行考核;合法的财务报表要求有法人、财务负责人、制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


  三、《通知》附件3企业法定代表人承诺书的填写要求?


  答: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验证码要求填写的是32位验证码,该验证码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电子表单在线验证平台(网址:https://www.gx12333.net/form/)查询结果可显示技术负责人申报前3个月(可含当月)的养老、失业、工伤三险缴纳情况;企业需对应查询结果填写承诺书中申报前3个月(202X年XX-XX月)。


  四、延续对企业的净资产有什么要求?


  答:(一)企业净资产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市[2014]159号)要求,即:1.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的净资产要求为2500万元以上;2.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的净资产要求为400万元以上;3.施工劳务企业不分等级资质的净资产要求为200万元以上;4.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的净资产要求为30万元以上。申请多项资质的,企业净资产不累加计算考核,按企业所申请资质和已拥有资质标准要求的净资产指标最高值考核。


  (二)企业净资产以企业申请资质前一年度或当期合法的财务报表中净资产指标为准考核。


  五、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的延续材料中要求的手册、检定校准证书等材料页数太多,是否可以简化上传内容?


  答:考虑到企业所上传的材料较多,且还需开展现场核查,因此企业在系统申报时,针对《通知》申请材料要求的检定校准报告(证书)以及第(7)、第(8)的材料,可以上传材料的封面及目录作为佐证材料。


  六、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的技术负责人,如果是工程序列的高级职称,可以作为其中1名职称人员考核吗?


  答:可以。


  七、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的实验室负责人,可以作为其中1名职称人员考核吗?


  答:可以。


  八、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的技术负责人和实验室的负责人可以是同一人吗?


  答:不可以。


  九、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的4名中级职称人员,如果同时拥有混凝土试验员证书,是否能同时作为职称人员和混凝土试验员进行考核?


  答:不可以。


  十、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的混凝土运输车辆、输送泵、搅拌设备、试验仪器等设备,可以是租赁的吗?


  答:不可以,标准中明确要求的设备应为企业自有设备,需提供企业设备购置发票。


  十一、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是否考核技术负责人的业绩?


  答:不考核。


  十二、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的技术负责人是否有专业要求?


  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模版脚手架资质的人员要求为:1.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职称;2.结构、机械、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模板工、架子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南宁市从减轻企业负担的角度出发,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按最低要求来设定延续的条件,默认企业任命的技术负责人从企业的结构、机械、电气这5个职称人员中挑选,因此《通知》中对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延续的人员及社保要求为企业依法为技术负责人缴纳申报前3个月(可含申报当月)的社会保险费。


  如企业在办理资质延续时,技术负责人的职称专业并非结构、机械、电气相关专业的,有2种核查方式:1.技术负责人的学历为相关专业,可增加提供学历毕业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佐证;2.如技术负责人学历也不是相关专业,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保持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规定,还需企业另外提供5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职称人员3个月的社保缴纳情况进行核查。


  十三、施工劳务企业不分等级资质的技术负责人有什么考核要求?


  答: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企业依法为其缴纳申报前3个月的养老、失业、工伤险,且工作简历真实有效。


  十四、企业重复申报同一项资质时关于技术负责人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对原审查不合格意见,比如技术负责人工作年限、施工管理工作经历、职称等问题,再次申报使用同样人员的情况下,需提供合理有效的佐证材料,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而是直接修改原申报材料的不予认可。


  十五、外省职称人员是否认可?


  答: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外省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在广西使用问题的复函》《关于外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在广西使用要求的补充说明》等文件要求,外省专业技术人员到广西工作后,其职称由相应的职改办按规定程序办理重新确认手续,方可在我区有效使用。涉及央企内部评审的职称证书,申报人员仍在该央企单位或其子公司、分公司的,认可其提供的职称证书,但需同步附上职称评审结果的红头文件作为佐证材料。


  十六、企业可以同时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延期和简单变更吗?


  答:可以,在提交延期申请材料时,附上企业变更通知书。


  十七、收到受理通过的短信后,多久可以拿到新的证书?


  答:受理短信是初审人员审核后,由系统自动发送,最终审核结果会在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进行通告。在通告发布48小时后,可以在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桂建云”平台(网址:https://gxjzsc.gxcic.net/)→办事大厅→资质办理(行政审批系统)中的“企业信息→资质信息”栏目,下载并打印建筑业企业资质电子证书。


  十八、只办理施工劳务企业不分等级资质延期的企业,技术负责人简历可以只写目前所在公司的工作经历吗?


  答:不可以,工作简历从参加工作开始连续填写。


  十九、上传的材料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1.上传的附件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内设试验室登记表实验室登记表需每页加盖企业公章(“初审部门审查意见(特级企业除外)”表无需加盖);


  2.职称等证书、身份证、发票、行驶证等需上传原件扫描件;


  3.复印的材料需写上“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十、技术负责人的工作简历,如果需要修改,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1.提供所需修改简历阶段的社保缴费记录;


  2.如未缴纳社保,需提供该阶段所在企业的工作证明或离职证明,以及银行的工资流水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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