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工程智库 关键词: 建筑 工程 时间:2023-03-21 浏览量:54
3月7日,天津发布《天津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二十三条 【京津冀人才流动】本市推进京津冀人才一体化发展,促进人才智力资源共享共用。
支持滨海—中关村科技园、京津中关村科技城、通武廊人才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等重大载体建设,完善技术交易、科技金融等政策,承接京冀人才和产业、科技成果转移。
本市与北京市、河北省实行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互认。
原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天津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落实“十项行动”,加快集聚海内外优秀人才,激发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为天津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建设提供坚实人才智力保障,我们牵头起草形成了《天津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将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直接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srsjrckfc@tj.gov.cn,也可以寄送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8号,邮编:30004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天津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征求意见”字样。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6日前。
附件:《天津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2023年3月7日